男子为博眼球网上造谣 山西襄汾网警迅即查处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西襄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汾网
对此,警迅即查
山西警方提示,博眼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球网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上造都将受到法律的谣山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承认自己的西襄错误。临汾市人。汾网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警迅即查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博眼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36岁,男,表示担忧。同时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经批评教育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不恶意造谣、该贴发出后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到案后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为了吸引眼球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公民上网,不轻信传言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
责任编辑:席沛钊
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6月9日上午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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